周末重磅!超40家上市公司密集披露回购或增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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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0日下午及晚间,多家上市公司发布了回购或者增持公告。

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不完全统计,12月10日总计有超过40家公司发布了回购或者增持公告。值得注意的是,与此前央企、国企巨无霸密集发布回购公告不同,此次众多中小市值的上市公司也加入了回购或增持行列。

此外,近期监管机构对上市公司的回购落实也颇为关注,近期就有因未按照计划实施回购的上市公司被监管处罚。

超40家上市公司发回购或增持公告

12月10日,亿纬锂能、天赐材料、珀莱雅、深圳能源等40多家上市公司发布了回购或董监高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公告。

亿纬锂能(SZ300014,股价41.59元,市值851亿元)发布公告称,基于对亿纬锂能未来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刘建华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合计拟增持股数不低于15万股且不超过20万股。

天赐材料(SZ002709,股价23.33元,市值449亿元)公告称,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其控股股东、董事长兼总经理徐金富于2023年12月7日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合计约42万股。

珀莱雅(SH603605,股价103元,市值409亿元)公告称,其于12月8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侯军呈《关于提议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计划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本数)。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同时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发展,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长远、稳定、持续发展,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并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珀莱雅表示。

深圳能源(SZ000027,股价6.14元,市值292亿元)表示,12月10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全资子公司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资本)的《增持股份计划告知函》,深圳资本拟以其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亿鑫投资有限公司作为增持主体,自2023年12月11日起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拟增持价格不超过人民币7元/股。

此轮回购或增持公司规模相对较小

值得注意的是,近几个月以来,多家A股上市公司发布了回购或增持公告。此前较大的一轮是今年10月中旬,多家央企发布公告回购和增持。10月中旬,宝钢股份(SH600019,股价6.11元,市值1351.52亿元)、中远海控(SH601919,股价9.93元,市值1595.86亿元)、中国石化(SH600028,股价5.47元,市值6556.55亿元)、中国移动(SH600941,股价91.73元,市值19620.31亿元)等多家公司披露增持或回购股票。

记者注意到,与此前10月中旬那轮有所不同,12月10日这个周末密集发布回购或增持的公司规模相对较小。据记者不完全统计,12月10日发布回购或增持公告的40余家公司平均市值约100亿元,最大的约850亿元,最小的约19亿元,其中100亿元市值以下的公司占了绝大多数。

例如,园林股份(SH605303,股价11.73元,市值19亿元)公告称,12月10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吴光洪《关于提议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同时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发展,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并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园林股份表示。

园林股份的回购计划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含)。

此外,记者注意到,近期监管机构也相当重视上市公司的回购落实程度。

今年11月17日,合纵科技(SZ300477,股价3.76元,市值40亿元)连发两份公告,内容均涉及公司承诺回购却未实施。合纵科技此前曾承诺以2000万元至4000万元回购股份,然而时隔一年却未实施。值得注意的是,截至今年三季度末,公司货币资金账面余额为18.83亿元。

当日,深交所向合纵科技下发关注函。深交所指出,截至2023年9月30日,合纵科技货币资金账面余额为18.83亿元。深交所要求合纵科技补充说明未完成本次回购方案的原因及合理性,以及是否拟进一步采取相关措施完成上述回购方案。

同日,北京证监局向合纵科技下发《关于对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根据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回购期限内合纵科技未实施回购,违反了《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根据规定,北京证监局对合纵科技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将相关违规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12月1日,由于上述原因,深交所对合纵科技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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